5月1日起徐州生活垃圾分类五一开始试点

    5月1日起,徐州将在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、重点区域、部分居民小区开始试点垃圾分类。

    据了解,此次试点,鼓楼区、泉山区、云龙区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选择至少5条道路,试点道路的范围应在二环以内(开发区、铜山区除外)、试点道路长度不少于2.5公里;机关事业单位由各区自行确定1至2个具备条件的单位;重点区域则是淮海广场、彭城广场、人民广场、徐州火车站区、高铁站区;部分居民小区由各区选择确定。目前各区正在对辖区内的道路与小区的垃圾收集方式、收运单位、垃圾日产量等进行调研,4月30日前将根据调研结果确定试点道路与试点小区。

    试点道路、机关事业单位和重点区域将实行生活垃圾二分类,即可回收垃圾、其他垃圾;试点居民小区实行生活垃圾三分类,即可回收垃圾、其他垃圾、有害垃圾。试点小区今后将配备专人指导培训,帮助居民识别有害垃圾、可回收垃圾。

    据悉,试点道路、机关事业单位、重点区域、试点小区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。由物业管理人员或保洁员负责统一收集,可回收垃圾及时进入废品回收系统;其他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到原生活垃圾处置系统;有害垃圾由各区环卫部门统一组织运送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处理场所。(